使用丙泊酚通常需要配合使用止痛药。丙泊酚可辅助用于脊髓和硬膜外麻醉。并与常用的术前用药、神经肌肉阻断药、吸入麻醉药和止痛药配合使用。作为全身麻醉以辅助区域麻醉技术,所需的剂量较低。
麻醉给药:
建议应在给药时[一般健康成年人每10秒约给药4ml(40mg)]调节剂量,观察病人反应,直至临床体征表明麻醉起效。大多数年龄小于55岁的成年病人,给药量按体重约为2.0~2.5 mg/kg;超过该年龄给药量一般应减少。ASAⅢ级、Ⅳ级病人的给药速率应更低,每10秒约2ml(20mg)。
麻醉维持:
持续输注或重复单次注射本品都能较好地达到维持麻醉所需要的浓度。持续输注所需的给药速率在个体之间有明显的不同,通常按体重每小时4~12mg/kg的速率范围能保持令人满意的麻醉效果。
重复单次注射给药,应根据临床需要,每次给予2.5ml(25mg)至5.0ml(50mg)的量。
ICU镇静:
当作为对正在强化监护而接受人工通气的人的镇静药物使用时,建议持续输注。输注速率应根据所需要的镇静深度进行调节,通常按体重每小时0.3~4.0mg/kg的输注速率范围,能获得令人满意的镇静效果。
人工流产手术:
术前按体重以2.0mg/kg剂量实行麻醉诱导,术中若因疼痛病人有肢体活动时,以0.5mg/kg剂量追加,能获得满意的效果。
给药方式:
未经稀释的丙泊酚乳状注射液能直接用于输注。当使用未经稀释的丙泊酚乳状注射液直接用于输注时,建议使用微量泵或输液泵,以便控制输注速率。
本品也可稀释后使用,但只能用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存放于PVC输液袋或输液瓶中,稀释度不超过1:5(2mg/ml)。用于麻醉诱导部分的丙泊酚注射液,可以以大于20:1的比例与0.5%或1%的利多卡因注射液混合使用。
稀释液应无菌制备,给药前配制,该稀释液在6小时内是稳定的。